博兴一中第十九个“中小学教学常规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滨州市教研室研究决定,于9月份开展第十九个“中小学教学常规月”活动,为扎实开展好此项活动,市教学研究室专门发文《关于开展第十九个“中小学教学常规月”活动的通知》(滨教研函[2015]64号),提出了指导意见。我校根据市教研室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第十九个“中小学教学常规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爱岭
副组长:陈英志
成 员:何林华 郑焕刚 李在功 唐逢春 王树涛 刘兴旺 任瑞鹏
二、各处室、级部责任分工
1.具体组织实施:各级部。
2.督导活动进程及质量评价:教学督导与考核办公室。
3.方案制定与学习材料提供:学术委员会
4.教务处协调组织、指导各处室、级部完成各阶段活动。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9月1-5号。开学督查教学计划制定、先周备课情况;教学口领导听评课;学术委员会制定活动方案,提供学习材料,协调工会读书活动提供学习理论笔记本。
第二阶段:学习践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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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月6-7日各级部利用级部教师会或备课组长会学习市教研室《关于开展第十九个“中小学教学常规月”活动的通知》和学校的活动方案,领会活动的意义。
4.9月13-15日各级部利用集体备课检查时间查看学习进度,督促引领教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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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月22-24日教学督导与考核办公室督查各级部学习任务完成情况,查看各级部教师理论笔记,划分等次,记录在案。该项工作各级部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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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反思总结阶段,2015年9月26-30日。
广大教育教学干部、教师开展以“夯实教学基本规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的大讨论,引领每位教育干部、教师深入反思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主要成效与问题,进一步扎实做好教学基本规范,增强教师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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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月初至
四、活动考核
1.教学督导室将各级部活动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于活动开展不力的级部提出批评。
2.各级部根据按1∶4∶4∶1的比例确定活动优、良、中、差四个等次,报教学督导室;学术委员会将征文情况报教学督导室。由教学督导室根据督查情况相对照,确定优、良、中、差人员,作为学校重要活动,在学期考核中予以加分。
博兴一中第十九个“中小学教学常规月”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