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 男,汉族,山东博兴人,1978年8月至1980年7月就读于博兴一中19级。二级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本科。1990年1月至今从事专职律师职业,现任山东王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滨州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博兴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王宁是一名基层律师的优秀代表,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年来,心系百姓,乐于奉献,承办了数起关乎民生利益的法律援助案件,连续多年捐助希望工程。建所初期为博兴县121户农民无偿代理的“劣质麦种坑农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等新闻媒体均进行了报道,国际新闻媒体称其是“中国开始实行依法治国的标志”。撰写的论文多次在华东律师论坛及省、市律师论文评选中获奖。两篇论文在司法部主办的《中国司法》杂志上刊载。参与编写了作为中学生法律教材的《中学生法制教育》。创办了所刊——《王宁律师》。成功代理了全省首例责任险代位赔偿纠纷案及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知识产权纠纷案。为纪念建党八十周年,山东电视台拍摄了专题片《律师王宁》并在“山东各地”栏目播出。作为司法部向中宣部重点推介的全国三名律师典型人物之一,王宁参加了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组织的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电视短剧《法铸方圆》的拍摄,其中第五集《“三农”律师》,系以他为原型。荣获“全国优秀律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省十佳律师”、“全省优秀责任公民”、“滨州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被省司法厅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当选为博兴县人大常委、滨州市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