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剑 男,生于1969年7月,山东博兴县店子镇沙旺村人,1988年博兴一中高中26级6班毕业。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山东大学山东发展研究院副院长。2006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8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8年考入山东大学法律学系法学专业学习,1992年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并分配至山东工会干部管理学院工作。1993年获得律师资格。1995年考入山东大学经济学院,1998年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同年考入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01年7月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8月至2003年8月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2年7月至今在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工作。 2006年7月至2007年7月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访学一年。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出版著作6部,教材1部,先后获得2003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6年第四届中国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奖项。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10余项。